办理增值电信资质常遇到的问题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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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办理常遇到的问题:
1.公司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有什么要求吗?工商不给加怎么办?答:“经营范围”应载明“经营电信业务”相关字样或列举出本次申请的电信业务种类。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属于先照后证的事项,即:各地工商部门一律不再将其作为登记前置,申请人可以直接申请相关经营范围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后再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工商不给加,可要求其按照国务院相关规定办理。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
2.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外币,外币金额需要符合100万/1000万吗?答:如外币需换算为人民币,换算后的人民币金额满足准入条件即可。
3.许可申请时,法定代表人、许可负责人、客服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可以重复吗?答: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许可负责人、客服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之一。许可负责人、客服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可重复。
4.社保人员提供的社保证明,有没有要求必须缴纳那种险?最少交几种保险?答: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