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三审稿规定建立预警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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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8月26日电 (中青报·中青网 记者 王亦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今天上午以网络视频形式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杨合庆说,开展有针对性的、精准性的宣传教育和防范预警是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重要实践经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三次审议稿(以下简称草案三次审议稿)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了十分具体和细化的规定。


“可以说,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将宣传教育和防范预警作为重中之重。” 杨合庆表示,立法从源头上提高社会公众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的识别和防范意识,同时提升大家识骗、防骗的能力,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发生;发挥各方面作用,包括新闻媒体的作用,共同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发生,体现了社会共治。


草案三次审议稿规定了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的宣传教育职责,规定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开展反诈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这“五进”活动。规定行业企业反电信网络诈骗的提示、提醒和警示义务。规定了新闻单位和媒体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的义务。规定鼓励群众举报的奖励制度。 要求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企业建立电信网络诈骗的预警劝阻系统,发现有出现电信网络诈骗的苗头和嫌疑的,及时对人民群众进行劝阻。


有关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立法目的,杨合庆表示,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对于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都作了非常具体的规定,刑法的相关规定还多次作了修改完善,依法追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比较充分,我国政府有关部门近年来采取了多项举措预防、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仍然十分猖獗,严重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了社会诚信和国家形象,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法律制度。


这部法律是一部“小切口”的专门法律,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急用先行,目的是要适应当前实践迫切需要,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立足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侧重前端防范。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发生的信息链、资金链、技术链、人员链等各个环节,加强防范性制度措施建设,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变重“打击”为“打防管控” 并重。


压实各方责任,对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政法部门的惩治责任、企业的防范责任、公民提高防范意识等作出了全面规定,组合出拳,形成合力。


“相信随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制定、实施,必将能够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的势头,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安全。”杨合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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