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十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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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十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据介绍,这十起典型案例是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全力追赃挽损的反映和体现,提醒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防骗意识和防范能力。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江苏法院审理的两起案件入选。
跨境诈骗,后台服务、地下钱庄多人获刑十年以上
2018年以来,黄某某组织数百人在柬埔寨、蒙古等国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并形成犯罪集团,该诈骗集团设立业务、技术、后勤、后台服务等多个部门。其中,业务部门负责寻找被害人,通过微信聊天等方式,诱骗被害人到虚假交易平台投资。后台服务部门接单后,通过制造行情下跌等方式骗取被害人钱款。该犯罪集团诈骗被害人钱财共计6亿余元。
2019年3月至10月,被告人罗某、王某菲等19人先后加入该集团的后台服务部门,罗某任后台服务部门负责人,负责全面工作;王某菲系后台服务部门的骨干成员,负责安排代理和接单人员对接等工作;其余被告人分别负责钱款统计、客服、接单等工作。罗某等人涉案诈骗金额1.7亿余元。被告人郑某星、郑某2人系地下钱庄人员,明知罗某等人实施诈骗,仍长期将银行卡提供给罗某等人使用,并对罗某等人诈骗钱款进行转移。
本案由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等人明知犯罪集团组织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积极参加,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罗欢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亚菲、郑坦星等人十二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介绍,本案中,黄某某犯罪集团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共同完成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其中后台服务部门和地下钱庄均系犯罪链条上不可或缺的一环。人民法院对负责后台服务的负责人罗某、骨干成员王某菲、地下钱庄人员郑某星依法认定为主犯,均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体现了对电信网络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依法严惩的方针。
提醒被害者停止“投资”,获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2019年6月至10月,赵某云、杨某强等人出资组建诈骗团伙,先后招募郭某清、兰某峰担任团队组长,招募丁某某等多人为成员实施诈骗犯罪。该团伙通过社交软件聊天骗得被害人信任后,向被害人发送二维码链接,让被害人下载虚假投资软件,待被害人投资后,采取控制后台数据等方式让被害人“投资亏损”,以此实施诈骗。
同年9月5日,丁某某得知被害人赵某某拟进一步投资60余万元后,在电话中向赵某某坦承犯罪,提醒其停止投资、向平台申请退款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之后,丁某某自行脱离犯罪团伙。
本案由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云、杨某强、丁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多次实施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赵某云、杨某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丁某某等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某云、杨某强等人十年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
宣判后,丁某某上诉提出,其主动提醒被害人并自行脱离犯罪团伙的行为构成自首、犯罪中止和立功,原审量刑过重,请求从轻处罚。二审法院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丁某某预警行为不构成自首、犯罪中止和立功,但其预警行为客观上避免了被害人损失扩大,也使被害人得以挽回部分损失,对案件破获及经济挽损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应得到法律的正面评价。结合丁某某大学刚毕业,加入诈骗团伙时间较短,自愿认罪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对其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据此,二审法院以诈骗罪改判丁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据介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涉案人员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行为的危害程度、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方面有一定区别。人民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同时,也注重宽以济严,确保效果良好。对于本案中的丁某某这类人员应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彰显司法温度,进而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上半年全国法院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1万件
最高人民法院9月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还通报了全国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工作情况。
据介绍,2017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0.3万件,22.3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其中,2018年同比上升71.69%;2019年同比上升25.15%;2020年同比上升40.36%;2021年同比下降17.55%。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1万件,2.1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同比又有所下降。
全国法院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从严惩处的重中之重。2016年以来,北京、浙江、江苏、四川、河南等省市相关法院审理了一批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主犯被判处重刑。四川法院去年审理的“5.09”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590名被告人中,有241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超过40%。河北法院审理的被告人陈某雄等人诈骗案,犯罪分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境外对我境内居民实施诈骗,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陈某雄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同时,全国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始终坚持全链条纵深打击。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上下游关联犯罪,坚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周边“黑灰产”。2017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案件6.7万件,10.2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1.3万件,2.7万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王菲